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售量达到200万辆左右,2020年底前,重点地区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这样来看,国内对新能源汽车的看重程度颇高,从之前的补贴政策、到下面的双积分政策、还有个地方政府对新能源车上路一路通行,就连政府采购也渐渐需要优先采购国产车、新能源车。
据悉,全国已经有不少省份颁布了相应政策或营销策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22个省份颁布的政策进行了整理剖析。
北京:新能源车保有量达40万辆
北京发布《北京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到2020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汽车(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汽车(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用的公交汽车为电动车。
上海:公交车全部换成新能源车
上海发布《上海清洗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计划指出,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竞价数目分别高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汽车使用中新能源车比率大于80%;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江西:党政机关带头用新能源车
江西颁布了《江西机关事务管理方法》,其中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用国产汽车,带头用新能源汽车,根据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率,此《方法》将于2018年8月1日开始实行。
广西:新增客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进步的若干手段》,手段表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客运汽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与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范围新增和更新汽车时,新能源汽车的比率应逐年增加。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公务汽车使用、市政汽车使用时,在同等水平和价格条件下,对列入《广西工业商品推荐目录》的汽车商品,实行设置1-3分的政策功能分。
河北:党政机关带头用新能源车
河北发布《河北党政机关公务汽车使用管理推行方法》,方法规定,河北党政机关应配备用国产车,带头用新能源汽车。公务汽车使用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能超越18万元。
山东:党政机关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山东发布了《山东新能源产业进步规划(2018-2028年)》,规划指出,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尤其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汽车配备更新时,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天津:每年新增新能源车2万辆
天津发布的《天津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计划指出,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汽车使用和出租汽车使用为重点范围,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竞价力度。2018至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比率到2020年提升至4.5%。2018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000台,到2020年全市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万台。
云南:竞价新能源车5万辆
云南颁布了《云南加快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工作策略》,其中规定,2018年全省竞价新能源汽车5万辆,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总量的1%,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充电基础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用需要。同时,2018年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际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新增140座以上。
湖南:每年新增数目高于2%
湖南发布《湖南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指出,加快绿色交整体系建设,每年竞价新能源汽车数目占比高于当地当年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的2%。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充电站495座,充电桩约20万个,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基本达成清洗能源替代。
山西: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
山西发布了《山西新能源汽车产业2018年行动计划》,2018年,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力争全年完成资金投入50亿元以上;推进一批龙头企业达成规模化生产,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引进一批核心配套产业项目,培育与新能源汽车有关的协作产业链。
广东:达成公交电动化
广东印发了《广东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革新进步的建议》,明确广州、珠海2018年底达成公交电动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达成公交电动化。2018年起,珠三角区域每年更新或者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区域高于50%且逐年提升10个百分点;珠三角区域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汽车全部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陕西:大力竞价出行范围
陕西发布了《陕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策略(2018-2020年)》,规定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与环卫、物流等范围加快竞价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用新能源车。2020年底前,关中城市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
湖北:新能源车生产能力达到50万辆
湖北发布的《湖北新能源汽车及专汽车使用产业“十三五”进步规划》,计划指出,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50万辆/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至2020年,全省专用汽车产能达到40万辆/年,其中高质量适销对路新能源专汽车使用产能5万辆/年。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进一步提高,生产规模在努力提升附加值基础上适度增长,产销售量占全国的比重提升到15%。
海南:公务汽车使用全部用新能源车
海南编制完成了《海南清洗能源汽车进步规划(公开征求建议稿)》,规划强调海南将以政府财政支出和直接或间接管控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公交、巡游出租等范围汽车使用为突破口,率先启动清洗能源化工程。自规划发布起,除特殊作用与功效外,公务车新增和更换汽车将100%用新能源汽车。
浙江:新增公务车采购比率高于50%
浙江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进步规划》,规定到 2020 年,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竞价应用新能源汽车 23 万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率大幅提高,公交、环卫、物流、商业出租等公共范围新能源汽车应用比率高于 30%,新增公务车采购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 50%。
江苏:形成私人购买新能源车格局
江苏发布《江苏“十三五”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推行策略》中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竞价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越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竞价应用格局。
福建:产能达到30万辆
福建发布的《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促进产业进步的推行建议》,建议指出,到2020年,全省累计竞价新能源汽车35万辆,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以上,塑造千亿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机基地,全产业链产值超1800亿元。
黑龙江:逐年提升新能源车应用比率
黑龙江发布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革新进步的建议》,建议中指出,以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为重点,在公交、出租、校车、环卫、邮政、公安、物流、景区等范围逐年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率。2017年至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20%、25%、30%和35%。2017年起,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机要通信汽车使用全部配备适应我省气候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其他公务汽车使用逐年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比率。
辽宁: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
辽宁发布的《辽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策略(2018-2020年)》,策略中指出,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力争全部更新(改造)为清洗能源或新能源汽车。
安徽:新能源车比率逐年增长10%
安徽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革新进步和竞价应用若干政策》明确,将新能源汽车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汽车使用严格根据规定逐年提升新能源汽车比率,机要通信汽车使用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前,每年根据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率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从2018年起,一类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用新能源汽车,二类市比率高于50%,三类市比率高于30%。
内蒙古:2020年新能源车达到10万辆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的推行建议》,推行建议指出,2016年,在呼和浩特、包头属地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与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与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范围新增或更新的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应高于30%,2017年将来逐年递增;其他盟市上述比率2016年应高于10%、2017年应高于15%、2018年应高于20%、2019年应高于25%、2020年应高于30%。到2020年,全区竞价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
贵州:公交车比重高于35%
贵州人民政府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公告》,其中规定,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汽车用新能源或清洗能源汽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汽车主要用新能源或清洗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地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高于35%。




